第14章 挫折与家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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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招募满宠之后,曹昂心情大好,趁势将目光瞄准了下一个目标。

  也即,曹魏后来的五子良将之一,此时正在鲍信下属做都伯的于禁于文则。

  可这次,现实却给了他当头一棒。

  当曹昂找到于禁说明来意后,于禁便委婉的回绝了曹昂。

  表示自己已经接受了奋武将军的招募,无法跟随曹昂。

  奋武将军自然就是曹操了。

  曹昂很无奈,他总不能跟曹操抢人,而且于禁表现出来的意思,也更倾向于曹操。

 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,曹昂之后能到什么程度谁都说不好,曹操在平定黄巾后已经正式成为一方豪强。

  谁会舍近而求远呢?

  既然结果已定,曹昂便不再耽搁,带着典韦等十几个侍卫,立刻启程前往东武阳。

  ......

  自无盐城出发,向北经过穀城,再转向西,过济水、瓠子河,再经过东阿县,便来到大河的一处著名渡口——仓亭津。

  经仓亭津渡过大河后,便到了东武阳县境内。

  山南水北谓之阳。

  因地处武水之阳且在秦地之东,故名东武阳。

  东武阳县位于东郡腹地,向南紧挨着大河,与东阿县隔河相望。

  去年曹操任东郡太守时,将郡治由濮阳迁到东武阳。并且舍弃东武阳老城,将县治迁到老城以东二十里、紧挨着漯水的新城。

  迁移郡治的原因有两个。

  首先,东郡地处冀、兖二州的交界处,属于中原地区的交通枢纽,境内遍布黄河渡口,原先的郡治濮阳城位于大河之南。

  曹操初时兵力薄弱,如果屯驻于濮阳,一旦遭遇强敌入侵,势必呈现背水一战的不利局面。相对而言,在黄河北岸的东武阳则较为安全。该地离冀州袁绍势力较近,即使遇到强敌,前有黄河为天然屏障,后有友军可以迅速支援。

  其次,东武阳之南有仓亭津。这处渡口乃是南北交通的孔道,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。迁治所到东武阳,也是替袁绍扼守这一军事重地,防止外敌经此进入河北地界。

  从这个角度看,彼时的曹操不过袁本初帐下从属而已。

  到了如今,形势却又大不相同了。

  哪怕骑乘骏马,曹昂等人也足足用了三天两夜、在日落之前赶到东武阳新城,径直来到曹家府邸。

  由于没有提前传信,曹昂回到曹府时,顿时引发了一片鸡飞狗跳。

  不多时,刚刚换上常服的曹昂,就看到一个身着素袍的美妇人带着一群侍女快步走来。

  美妇人大约三十余的年纪,身姿窈窕;虽然疾步如飞,仪态仍端庄雅致,一看便知道常年养尊处优。

  正是曹昂养母、曹操的正室夫人丁氏。

  “阿母!”

  一见到丁夫人,曹昂顿时喜形于色,高喊一声后,倦鸟归林般快步走到近前,慌忙下拜行礼。

  曹昂的生母在其幼年时就去世了,然后便一直由丁夫人抚养着。

  丁夫人没能生育子女,完全将曹昂当做亲生儿子养育,感情极为深厚。

  所以,曹昂一看见快步走来的养母,根本无法控制情绪。

  还没等曹昂跪下,就直接被一双温暖的手掌拉了起来。

  丁夫人满眼都是泪水,缓缓抚摸曹昂的脸颊,半天说不出话来。

  “阿母...”

  曹昂刚想说些什么,脑袋上突然挨了一巴掌。

  丁夫人擦干眼泪,本想狠狠地给曹昂一巴掌,打到一半猛地又心软了。

  巴掌落在曹昂头上,别说疼,完全就是挠痒痒。

  “跪下!”

  不舍得打,还能不舍得骂?

  想到自己之前的日夜忧惧,丁夫人再也顾不得仪态,狠狠揪住了曹昂的耳朵,厉声呵斥道:

  “曹子脩,你哪儿来这么大的胆子!”

  “不过百骑,竟然敢冲击上万人的军阵,你不要命了么?!”

  “一百个人死伤六七十个,不差你这一个你知不知道?!”

  “临行前,我怎么交代你的?”

  “啊!”

  “是不是让你万事以自己的安危为重?”

  说着说着,眼泪又掉了下来,接过侍女递上的锦帕,边擦拭边哭:“你知道阿母有多害怕么?万一出了什么事,你让阿母怎么办!”

  “母亲大人我错了!”

  曹昂知道这个时候必须得先认错,然后才解释道:“百骑突击万人军阵,说起来吓人,其实孩儿是有一定把握的。”

  “有什么把握?”

  谁知丁夫人根本不管曹昂这一套,眼泪一收直接变了脸色:“你有什么把握?你当自己是霸王在世么?一百个人死伤六七十个难道是假的么?”

  “真的有把握。”

  曹昂有些委屈,“孩儿当然不是什么霸王在世,可孩儿身边有个叫典韦的亲兵勇悍无双,足够护卫周全的。而且眼下战乱四起,这种上阵杀敌的事情总是躲不掉的,还不如提早锻炼一下。”

  丁夫人发泄一番,情绪到底稳定了些,闻言也不再驳斥,再次确认道:“当着没受伤?”

  “当真,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。”

  曹昂憨笑一声,顺势做了几个军中练拳的动作,示意自己健康的很。

  长长地舒了口气,心中对儿子的怜爱再次占据了上风,丁夫人的语气变得柔和起来:“匆匆忙忙的赶回来,肯定饿坏了吧?等着,阿母现在去给你做吃的。”

  曹昂忙不迭的点点头,赶紧把这一页翻了过去。

  不多时,一道道佳肴便摆上了曹昂身前案几。

  主食是粟米饭。

  汤是白凤汤,白凤也即毛脚五爪、乌皮乌骨、白肉绿耳的乌骨鸡。

  主菜是蒸鲇,鲇鱼即鲶鱼,蒸出来的鱼肉肉质细嫩,营养丰富,毫无油腻感,味道极为鲜美。

  除此之外,还有豆酱和肉酱。

  食物装在漆器里,摆在案几上,散发着令人陶醉的香气。

  就连粟米饭,也格外的有味道。

  曹昂在后世听过一种说法,大概的意思是:世界上存在一种规则,产量越大的食物味道越一般,而产量越小的食物味道越好。

  这个时代大部分食物的产量都不高,简单处理后就极为美味。

  对于汉代的达官贵人来说,单纯论吃食,绝对不是后人想象的那般贫瘠粗糙。

  吃着母亲亲手准备的饭食,曹昂心中无比满足。

  而安顿好跟随曹昂一起回来的侍从后,丁夫人便静静地待在曹昂对面,笑吟吟地看着儿子大快朵颐,心中也是无比满足。

  大概每个父母看到此情此景,都会发自内心地感到愉悦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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