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大麦公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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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天早上万顺起床时,余燕又已经下地了。

  桌子有上米粥和咸菜,还有一碗鸡蛋羹,是余燕特地给万顺准备的早饭。

  两个野鸡蛋,全进了万顺肚子,余燕自己是一点没吃。

  万顺叹气,真是闲不住的老太太,有伤都不消停。

  吃过早饭,万顺背着背篓,扛着锄头上山。

  昨晚半夜下了雨,好在不大,破草屋没漏。

  但山路湿滑,万顺害怕弄脏唯一的鞋子,就脱下赤脚走。

  她整天上蹿下跳,跟猴似得,动作麻溜得很,半点不受路况影响,跑得飞快。

  雨后的山林,蘑菇真多。

  一找一个准,一会功夫,就有了小半背篓。

  太阳出来,山上的人多了起来。

  万顺不想和那些大娘婶子们耍嘴皮子,背起背篓远离人群往更深的地方跑。

  跑到一片竹林停下,掏出麻袋,开始挖笋。

  雨后的笋子水灵灵的,长得喜人。

  但常有人来挖,时间间隔太短,饶是竹林大,也不过大半麻袋就挖完了。

  拎了拎,二三十斤,聊胜于无。

  将东西收捡好,去找竹鼠洞。

  竹鼠好吃,但难抓。

  如今好些野生动物都被列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典,经过上辈子的熏陶,万顺坚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

  竹鼠算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。

  找到一个鼠洞后,堵一头,挖一头,拿着麻袋一罩,两只一斤多的大竹鼠到手。

  转悠一个小时,找到三个洞,抓到五只大竹鼠。

  太阳已经升到正空,差不多十点左右。

  林子里的潮气往上蒸发,湿热黏糊的感觉,让人心情烦躁。

  万顺背着东西,扛着麻袋,从一条小道下山。

  路上运气好,又打到一只野兔,还挺肥,四五斤重。

  下山后,找了个水沟把脚洗干净,套上布鞋往公社走。

  去公社的路是大道,铺了碎石,碎石路已经被晒干,不泥泞,但路上没什么人。

  打工潮兴起,想闯的年轻人,都南下或北上出远门打工了,一年到头很少回家。

  留在家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孩子,这年代的留守儿童格外多,傻大个王兵就是。

  老人时时刻刻都忙活自己那几亩地。

  不是节庆日,没有重要事,不怎么进城上街,路上平时人不多。

  头顶的太阳火辣辣的,万顺一点不受影响,比起大牢的阴冷,阳光下,她才有活着的感觉。

  脚步轻快,很快到了公社。

  九十年代的个体经济,发展迅猛,大麦公社的高楼好像一夜之间拔地而起,大街小巷,开满了店铺,尤其是吃食店。

  生活好了,人们从追求生存,转变到追求生活。

  吃穿住用行方面的需求,大大提高。

  江东省地势平坦,土地肥沃,有利于农业发展,尤其适合种植大麦,辖下的岐江县尤甚。

  大麦公社在岐江县的中心位置,因被岐江山脉横穿阻拦,分成东西两块,比之其他地方交通和发展稍落后缓慢一些。

  也因为岐江山脉阻挡,交通不便,生活在这里的人,从古至今,基本上都是自给自足,大好的位置被浪费。

  前些年,国家大力支持乡村发展,把路修通了,山里的人开始走出去。

  包产到户之后,也有不少人走进来。

  他们看中这里的土地,来这里承包。

  外出务工的人家,就将这些土地租租给承包商。

  土地集中生产经营,农业极速发展,因此带动了经济,人口,工业和商业。

  大麦公社成为岐江县的后起之秀,最近这两年扩张得很快。

  明年,就会升级成大麦县,听说后来还成了大麦市,富庶的种植业二级城市。

  但她没看到,那时候她在牢里。

  当下,还是大麦公社,但与其他公社相比,已经有了优势和繁荣之象。

  井字形的四条主街道店铺林立,其中还穿插了不少小道。

  万顺没事就喜欢来公社溜达,对这里很熟悉。

  背着东西,熟门熟路来到井字形街道最中心西北角位置,十字路口处的一家有两间门面房的炒菜馆前。

  这家店的老板是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。

  两口子都胖乎乎的很圆润。

  长得也是一脸喜庆,逢人就笑,待人随和。

  仅凭外在,就招揽了不少顾客。

  手艺也确实好,这些年哪怕同行竞争激烈,他们也没被比下去,反而越来越好。

  八三年土地包产到户时,结婚不久的夫妻俩不顾家里反对,把地租出去。

  用租金在公社租了个小门面卖面,万顺,是他们的第一个客人,但吃面没有给钱。

  那时候自由经济才刚刚开始,他们也不知道能不能做起来,会不会又回到前些年严打时的情景,心里忐忑。

  三岁的万顺刚到大麦公社。

  万家人没给她饭吃,她也还没遇到姜应智。

  她饿,到处游荡,到了公社。

  夫妻俩可怜她,给了她一碗面。

  小万顺吃得很香,小嘴也甜,一个劲的说好好吃。

  夫妻俩忐忑的心情,因为她的话,平静了许多。

  这些年,万顺没少来这里吃,夫妻俩只偶尔收钱。

  他们算是看着万顺长大的亲人。

  万顺算是见证他们发家的第一个客人。

  夫妻俩现在可是公社少有的有钱人,是这时候光荣的万元户。

  还不到饭点,店里没有客人。

  夫妻俩和请的帮工在备菜忙碌,说说笑笑的,一点没有老板架子。

  万顺远远的看着,思绪有些飘忽。

  她好似还能回忆起,吃的第一碗面,是什么味道。

  老板娘贺芳无意识抬头,竟看到街角站着万顺。

  神色瞬间惊喜,迅速迎上去:“哎哟小顺来了,大热的天,怎么来了也不进店,快进去凉快凉快。娃他爹,拿瓶汽水,把电扇搬出来,小顺来了。”

  贺芳是个大嗓门,一开口,街对面都能听到她的声音。

  万顺勾了勾嘴角,有种久违的亲切。

  老板柳树比记忆中更胖些,走路费劲,从后厨到大厅不过十来步,就气喘吁吁。

  听说万顺来了,跑得颠颠的。

  “闺女啊,可算来了,快到屋里来,叔给你拿冰冰凉的汽水。大热的天,别热坏了。”

  不等万顺应,拉着人就进店,开瓶汽水塞万顺手里。

  贺芳白了他一眼,她还在跟人说话呢。

  忙跟了进去:“小顺啊,吃早饭没,咱这里都是现成的,让你叔给你下碗面去。”

  万顺最喜欢的,还是柳树煮的面,上辈子死前,想的也是这碗面。

  “好啊,谢谢叔婶,好久没吃柳叔煮的面了,馋得不行。”

  柳树很得意自己的手艺:“还是闺女识货,叔昨晚卤的牛肉,香得很,给你整碗牛肉面咋样?”

  “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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