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第1章
书名:春草明年绿,王孙归不归?不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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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冬至夜的京城,终于落下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。雪花不大,疏疏落落,在昏黄的路灯下打着旋儿,像谁漫不经心撒下的盐。

夏云从医院出来,手里紧紧攥着一张折叠得方方正正的纸。诊断书上的墨迹仿佛带着灼人的温度,烫得她指尖发颤。她把它塞进驼色大衣的口袋,指尖却不期然触到一片坚硬的冰凉——那是一小时前,医生面色凝重地递给她的CT片。

“肺癌晚期。”医生推了推眼镜,声音里带着见惯生死的平静,却又隐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惋惜,“最多六个月。小姑娘,通知家人,早点办理住院吧,积极治疗,或许……”

或许什么,医生没有说下去,但她懂了。

雪片落在她浓密卷翘的睫毛上,带来一丝微凉的湿意。她眨了眨眼,雪花融化,变成细小的水珠,挂在睫毛末梢,像极了强忍未落的泪。

手机在掌心震动,屏幕亮起,一条微博推送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——

【爆!盛氏总裁盛予琛深夜密会神秘白月光,女方无名指疑似佩戴婚戒,好事将近?】

配图有些模糊,但足以看清画面中央那个挺拔矜贵的男人。他小心翼翼地将一个穿着白色羊绒连衣裙的女人护在怀里,侧脸低垂,神情是夏云整整三年都未曾见过的、几乎要溢出来的温柔。他怀里的女人,是沈清禾。

夏云盯着那张照片,屏幕的光映亮她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。忽然,她牵起嘴角,极轻极淡地笑了一下。那笑声还未成型,就呛进了冰冷的空气,引发一阵剧烈的咳嗽。咳得她不得不弯下腰,咳得胸腔里像有无数把钝刀在来回割锯,疼得她眼前阵阵发黑。

原来,她这条在他看来如同草芥的命,连这初冬的薄雪都不如。雪落尚能留痕,而她若是死了,恐怕在他心里,也激不起半分涟漪。

2

疼到极处,意识反而有些模糊。恍惚间,她好像又回到了三年前那个狭小却充满烟火气的地下室。

那时,盛予琛还不是如今这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盛氏总裁。他只是个刚从法学院毕业,一穷二白,却怀揣着无限野心和才华的年轻人。而她,为了他,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保研资格,陪着他在这个只有十平米、终年不见阳光的地下室里,一住就是两年。

冬天,屋里比外面还冷,呵气成霜。他们穷得常常只能分食一碗泡面,他总是把大半碗面和唯一的卤蛋拨到她碗里,说自己不饿。夏天,地下室闷热如同蒸笼,他熬夜写诉状,汗珠顺着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滑落,她就坐在他旁边,拿着扇子替他扇风,再把那些写满潦草字迹的诉状,一笔一划地誊抄工整。手指冻得通红,或是被蚊虫叮出成片的包,她也从不抱怨。

记得最深的一个冬夜,她抄写的手指冻得几乎握不住笔。盛予琛放下笔,把她的手整个包覆在他宽大却同样冰凉的掌心里,凑到嘴边,呵出大团大团的白雾,笨拙地想要温暖她。那时,他的眼睛亮得惊人,里面有星辰大海,有对她毫不掩饰的爱意和心疼。

“云云,”他的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冽和笃定,“你信我。我盛予琛发誓,总有一天,我会把世界上最好的未来,捧到你面前。”

后来,他真的做到了。不,或许不全是靠他自己。盛氏集团的长子意外暴毙,家族动荡之际,他这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被紧急接回,一夕之间,从尘埃跃上云端,身价千亿。

她以为,他们终于苦尽甘来。她满心欢喜地跟着他搬离地下室,住进这栋如同宫殿般奢华、却冰冷得没有一丝人气的别墅。却不知道,那不是苦尽甘来,而是将她推入了一个更深、更绝望、无法挣脱的炼狱的开始。

3

炼狱的入口,始于沈清禾的归来。

那是三个月前,秋意正浓。盛予琛亲自开车去机场接沈清禾,却命令她一同前往。

“清禾有抑郁症,情绪不太稳定,刚回国很多事情不熟悉,你多担待些。”他一边对着后视镜整理领带,一边语气平淡地吩咐,仿佛在交代一件再寻常不过的公事。

夏云当时只是安静地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她还能说什么呢?沈清禾,那个占据了他整个青春岁月、让他念念不忘的白月光,是他心口那颗抹不去的朱砂痣。

机场大厅人流如织。她拉着沈清禾那个硕大的二十四寸行李箱,像个格格不入的局外人,站在喧嚣的人群边缘,看着盛予琛几步上前,将那个穿着米白色风衣、柔弱得像一朵菟丝花的女人,用力地、紧紧地按进怀里。

那个拥抱,充满了失而复得的珍视和跨越岁月的缠绵。夏云清楚地看到,盛予琛闭上眼,下颌抵在沈清禾的发顶,那是一种全然放松和依赖的姿态。是她从未在他这里得到过的。

当晚,沈清禾就“发病”了。

不知因为什么由头,她摔碎了卧室里的玻璃水杯,然后赤着脚,踉跄地踩在那些锋利的碎片上,泪眼婆娑地望着盛予琛,声音哽咽破碎:“予琛,你别走……我害怕,这里好陌生……”

盛予琛几乎是瞬间就冲了过去,毫不犹豫地打横抱起她,避开那些碎片,动作轻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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